你好,我与中介与卖房者签订了卖房三方协议。但协议是由卖房人的父亲代签的,并且没有写明身份证号,以及房产证号。我的问题是,这个房子我又不想买了,我可以要回我的定金吗?
2025-03-23 09:1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卖方未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产权证明,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效或者需要进行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如果您决定不购买该房屋,您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具体操作可以按照以下步骤。 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的签名样本、付款凭证等。 尽快联系卖方并提出退款请求,表明您不再购买该房屋,并提供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后续沟通。 如果对方拒绝退款或拖延时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情绪化的行为,以免影响最终的结果。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