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刚到南京的一名外地人员 刚入住木子公寓6天 现在找工作后确定还是到合肥我哥推荐的公司 今天找公寓管家和租房联系人 都说合同不允许 合同原句是:不得擅自转租 所以我申请和他们沟通等有人确定入住并签订合同后我和公寓再结束合同 但他们态度强硬 说是老板规定不得转租和退房 所以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本来想打南京玄武区援助电话的 看到时间应该下班了 这个有调解的可行性不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所遇到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尽快与您的房东或租赁机构进行协商。您可以尝试直接联系他们,表达您的情况,并请求他们提供一些解释性文件或协议条款,以便更好地理解合同中的具体规定。 如果可能的话,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例如,您可以在网络上搜索“南京法律援助”等相关关键词,了解是否有专门针对此类问题的法律援助服务可供选择。 如果您的房东或租赁机构拒绝讨论合同条款,或者他们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考虑向当地消费者保护组织或相关政府部门投诉。这些机构通常会为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保留所有与您的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