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妻子属于第二婚姻,她的第一个婚姻有一个孩子,我初婚没有孩子,我们结婚后,有了两个孩子,现在是三个孩子,按照计生部门的规定属于超生,我们按照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现在妻子单位因这个原因解除了劳动合同,这个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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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合同的您可以去当地劳动局进行仲裁,没有合同的您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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