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三年了,当初孩子给我了,是个男孩子。这些年一直都是我父母再给我抚养这个孩,她每月支付我孩子抚养费700元钱。可是到现在一块钱都没给过我。现在我父母年纪也大了,身体也不好了,孩子不给我带了,我是一个再外上班的工人,没有固定居所,孩子我也带不了了。因为毕竟是男人难免粗心,我现在想把孩子给前妻送去。我每月支付她700抚养费。我想请问我上诉是否会成功
2024-08-14 07:34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前妻未能按照协议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抚养关系并判决由您直接抚养孩子。 在具体操作上,建议您收集和准备以下材料。 与前妻签署的抚养协议或相关文件。 具体记录前妻未按期支付抚养费的事实和证据(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 您的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及住址信息。 孩子的出生证、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证明您目前无法亲自照顾孩子的相关证明(例如工作繁忙、居住地不稳定等)。 在提交起诉状时,请务必详细阐述您的诉求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前妻未能按照协议履行抚养义务的事实、您的实际情况以及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等。 此外,在考虑是否上诉之前,建议您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