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您!事情是这样的,我想起诉得当事人现在户口所在地在慈县,当事人在11年与我的弟弟恋爱后自己一人来到了我们甘肃,在我们家里与我弟弟共同生活了4年左右,并在12年产下一女儿,但是在孩子快3岁时带着孩子跑了,走后我们一直找不到她和孩子,但在找她得过程中,我们意外得知道她其实在我们家里得这几年一直都是在婚人士,在要离开我们家里前才被着我们去她们四川当地办得离婚证,直到去年腊月份我通过朋友查到她又嫁到了河北磁县 讲武城镇朝冠村了,而且将孩子户口上在了男方家 里,于是我们去看望孩子,对方不给看,前些天我打她电话,她不接,说想看看孩子,对方不搭理,我们想争取孩子扶养权,可以吗
2024-08-05 01:42你好,关于你的情况,你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申请。首先,你需要收集证明你对孩子的抚养有义务的证据,比如孩子出生时的户籍证明、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其次,需要证明你的孩子是在你身边成长的,比如你们之间的通信记录、孩子的照片、视频等。 另外,如果你能证明你在照顾孩子方面付出的努力,比如给孩子提供食物、衣服、教育等方面的帮助,这也会对你有利。同时,也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愿意跟你一起生活,那么你可能会更容易获得法院的支持。 最后,建议你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