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我外公去世了。我外公有一套房子,外公的父母,外婆的父母在外公去世前已经去世。外公一共有3个子女,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先于外公去世,其中一个儿子离过婚,有一个女儿和母亲已离开,平时不看望老人,几乎无联系,也就是我的表妹。另一个女儿是我的母亲,患有智力残疾,需要我照料。现在外婆想把那个房子都过户到我名下。请问表妹是否有继承权?外婆是否能把房产直接过户到我的名下?我们家庭较为困难,网上说继承需要评估房产价值,缴纳2%的税,我们难以接受,是否有减免政策?
2025-02-03 23:04在处理遗产或房产转移时,确实可能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税费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外公是该房屋的所有人,并且您外公去世后,您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那么您有权要求将该房产过户至您的名下。 关于您提到的表妹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的配偶一方可以享有对另一方的财产部分继承权,但具体能否继承取决于具体情况,如双方有无子女共同生活等。 至于您提到的评估房产价值并缴纳2%的税款问题,这通常是指在进行房产转让或其他涉及财产转移的情况下,需要支付一定的评估费用和相应的税收。对于一些低值易耗品或者非住宅类房产,可能会采用其他方式来评估其价值,而不是直接通过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此外,政府也可能会提供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减免某些税费,以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减轻经济负担。 然而,具体的减免政策需要您与当地的税务部门或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因为这些政策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同时,考虑到您家庭的实际情况,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