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对象在合租房里吵架,听见门口有人男方喝多了生把住对门的人打了,已经到派出所抓了起来进行赔偿,但是房主还要求让我赔偿说住户和对门投入,说住户要求退房让我负责赔偿他的所有损失! 外面什么也没损坏,我房子里东西也没损坏 这种情况像他所说我应该有必要赔偿么?
12天前尊敬的用户,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首先,根据《民法典》第843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果双方未明确约定期限,则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房东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您按月支付租金。 其次,关于您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对方是否有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以及该协议中是否规定了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您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您的权利,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赔偿。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无过错,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