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四年,因为没有领结婚证,男方上诉要求退还彩礼钱,我们共同生活期间,他根本没有给我生活费,还不让上班,我是不是应该只还他一部分,?而且,他还要求我把他们家请客的钱也给他。
2025-02-25 22:18在婚姻关系中,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应当得到尊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结婚需要经过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才能正式确立婚姻关系。如果你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彩礼的问题,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双方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双方未能履行约定的婚前财产赠与等义务; 双方存在重大欺诈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有特别约定。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是否已经起诉离婚,并且对方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行为构成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呢? 至于共同生活的费用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必要的经济负担。但是,具体的分配标准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收入水平、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家庭责任大小等因素。 最后,请务必注意,任何纠纷都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可能引发更大争议的方式。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