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关于我前夫给小孩抚养费的问题。在我女儿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跟我前夫就离婚了,当时协议写他每月给抚养费200元,回来我就说,现在每月给200元是可以,上中学或上高中还是200元吗?他说到以后在说。现在我就跟他说每月200元少了,他就说不要跟我讲钱,有钱我一次性给到十八岁,我就问他,意思就是说你只抚养到十八岁了,他就说按法律程序走,我就说好,按法律程序走。我说了那么多就是想问下,我可不可以告他让他多给些抚养费和他应该抚养我女到多少岁?现在我女开学就上初三了,而且我女从小到现在一直是我爸照顾。象这样的问题怎么怎样处理?
2021-06-0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