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20年前再婚,如今89岁已行动不便、智力减退,配偶今年60岁,可是对我外公照顾非常不佳,住的环境脏乱差,裤子尿湿不给换,被子不洗不换,脏到极点,走进就很大一股尿骚味,苍蝇围着乱飞,人穿的像乞丐一样。我外公离休工资每月7000元全在老太太手里,给老人造成这个样子我们都看不下去,劝说无效。想让老人办理离婚,我们儿女可以行驶这个权利吗?
2024-10-14 16:1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有权要求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严重; 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您提到的案例中,您的外公和配偶长期存在经济上、生活上的矛盾,并且存在严重的身体虐待行为,这些都可能构成对婚姻关系的严重损害,符合法定条件之一,因此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同时,考虑到外公的健康状况,建议及时采取措施,帮助他寻找合适的住所和医疗资源,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