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去检察院撤销举报案件

2019-11-22 16:0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如果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派出所就会停止侦查。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2019-11-22 16:03:2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725今日律师解答 51534

相关推荐
实体店被投诉卖假烟有什么影响 1回答
夫妻结婚买了按揭房,现在离婚了,协议给了男方,男方有权变卖吗 1回答
游戏账号被盗报警流程 1回答
在审判流程公开网上已经显示发回重审判决书会变吗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离婚事情 1回答
离婚前我用我小姑子的名字贷款买房,现在离婚了,协议书上房子判给我了,现在办 1回答
在超市上班,下班出意外了算工伤吗 1回答
烟台法律援助咨询热线 1回答
学校收延时费合法吗? 1回答
夫妻离婚儿子压尾怎么办 1回答
老师没收多少钱算犯法 1回答
公司调动我岗位拒绝不去,就给我标准工资底安排,我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吗? 1回答
淄博劳动仲裁在线咨询 1回答
新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 1回答
劳动仲裁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处理书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