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实际工资不一致的风险

2019-07-28 13:5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劳动合同的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企业会面临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内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企业支付补偿金的风险,对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足。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19-07-28 13:51:3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307今日律师解答 47352

相关推荐
宁波劳动局在线咨询,公司不给交社保让员工签字写自愿放弃怎么来处理 1回答
房子是女方名字男方在监狱可以卖房子吗 1回答
给人家装修 她们是合伙开店的 欠钱不给怎么办 1回答
建房时有人阻止派出所管吗 1回答
超G名片合法吗?可以用吗 1回答
可以要求违约方赔付违约赔偿后履约吗 1回答
离婚了孩子我想要,娘家不让要孩子 1回答
女方欠钱男方要求离婚这样小孩应该判给谁小孩一直由女方抚养,而且欠钱是因为小孩爸爸给的钱太少了,只给小孩奶粉钱,小孩爸爸有暴力倾向,女方在怀孕期间曾经差点要打孕妇,像这样的情况小孩可以判女方吗 1回答
别人欠我钱有还款计划没有旅行怎么办 1回答
租房子把家具墙壁弄坏了起诉费 1回答
开店需关店两天该怎么写通知还是告事张贴 1回答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1回答
欠了三万块钱还不起现在法院要起诉了要怎么办 1回答
协议离婚女方不带户口本可以吗 1回答
私企可以产妇只休一个月的假,而不违法劳动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