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功能障碍和伤残等级的区别
回答数:46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600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277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