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有一个问题要咨询您一下,一家人父母加7个子女,父母有一套公租房是和小儿子一起住的,房产是父名字,户口本只有父母及小儿子名字,父很早过逝,就只剩下母和小儿子,最近母亲过逝,大家一致不同意这套房子归小儿子所有,因为母亲在逝时,没有经济来源,全靠国家每月二百元补贴及6个子女每月给的生活费,小儿子一分钱生活费没给过,还不孝敬老母亲,打过母亲,报过几次警,最后老母亲年迈不能生活自理,全靠小儿子以上6个子女善养轮流照顾,最近母亲过逝,小儿媳就迫不及待想把这房独有,六子女一至不同意归他所有,怎么办?这个公租房可不可以卖掉,谢谢!
2025-10-17 17:39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租房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使父母去世后,其他子女也有权继承该房屋。因此,建议您与家人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和平的方式达成共识,以确保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相处。 如果您认为出售公租房会损害您的权益或对家庭和谐造成负面影响,您可以考虑保留该房屋,并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和协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利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救助,以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 最重要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要尊重老人的意见和感受,尽力满足其生活需求,保持家庭内部的团结和谐。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