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女方与男方未婚先孕怀孕已有六个月,因女方和男方爱闹矛盾,男方称过不下去,所以孩子不要了,请问男方需要对女方负什么法律责任?如果男方与女方私下解决,男方说赔偿5万块,但一时拿不出5万块,就先支付引产及休养费用,余下的写欠条,请问这样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应吗?
回答数:712
需要给女方承担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建议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另外对于欠条,没有其他证据能够佐证的情况下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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