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在焦作红太阳家具广场对面一家小抵押公司买了一辆抵押不过户的宝马520车,车价是164000元,他当时给我出示了车主的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抵押手续、借条、等,转卖人还给我书面保证(按手印了)此车为正常抵押车,没有违法事议,还跟我签订了转让此车的合同和保证此车不属于(偷、盗、抢、租赁车辆)保证书、还有他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此车属于以上车辆他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我把车开到甘肃省被警察告知此车为租赁车辆涉嫌诈骗,公安机关把此车没收,还为我出具了没收证明。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的钱有把握拿回来吗?。 我本人在新疆,因为太远不方便来回打官司,想找焦作本地的律师委托办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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