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的情况是怀孕了已经六个月了,可是现在老公提出要我把孩子打了分开,主要我跟他是没有拿结婚证的,这样我可不可以要他赔偿,如果到法院我能不能胜诉
2024-12-16 04:22关于您提出的离婚案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您的配偶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生子女不满两周岁,则您可以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请求损害赔偿。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您首先考虑以下几点。 确认事实。请确保您和您的配偶确实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在共同生活中已生育子女。 收集证据。收集证明您与您的配偶并未领取结婚证书的证据,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 调查情况。了解您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或政策变动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也请您注意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