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在煤矿井下工作了28年的老矿工,今年55岁。2016年经市疾控中心检查鉴定为尘肺三期,之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鉴定为三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我们的工资还只发放到2016年11月,没有护理费。 请问:我该怎样维权去要回公司所欠的工资?我这职业病三级工伤是否可以享受护理费?谢谢!
2020-04-14 09:40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