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公的身份证以前掉了,结果被人捡到了拿去贷款买房子了我们自己不知道后来是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才知道的,现在我们想买车结果银行告诉我们贷不了款我们一直都没有去法院解决这件事到现在已经有7,8年的时间了,我想问一下这件事要怎么样才能解决不影响我老公的征信
2019-07-05 10:39根据你所述情况,有人冒充你的身份从信用社贷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贷款诈骗罪。但其行为跟你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关系,你可以提醒该信用社及时报案,追回损失。 所谓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特点如下:一、本罪主体是个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诈骗贷款原以诈骗罪论处,现在立法以特别法规定以本罪论处。二、本罪的客观表现一般为: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贷款;利用虚假合同诈骗贷款;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贷款;使用虚假户权证明作担保,用超出抵押物价值进行担保,重复担保骗取贷款; 假刻公章、财务章、印鉴章骗取贷款等等。 能认定贷款诈骗的一般情节有:(一)携款潜逃的;(二)大部分未用于申请事由而挥霍殆尽无法归还的;(三)用于违法活动无法归还的;(四)改变用途用于高风险用途无法归还的;(五)为谋取不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损失无法归还的;(六)虚假担保无法代偿的;(七)连环设局借大还小最终根本无力偿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