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结婚之前他说他们家买了房子,还答应给6万的彩礼,当时给了4万,另外两万今年过年回家给,要求我写了一个4万的借条,但是借条写好之后说没有买房子,五月一号小孩的爸爸给小孩打了一个电话,他就怀疑我,现在如果离婚,那4的借条有没有效果,是不是要全部给他,他也花了我好几千,我们结婚只有4个半月
2024-10-30 21:2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婚姻期间的债务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通常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因此,如果您已经偿还了借款,并且该笔借款是用于家庭开支或共同生活需要,那么这笔债务可能属于共同债务。 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这意味着在财产分割中,一方应获得另一方同等比例的财产份额。 证据收集。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应该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借条、转账记录等。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最后,请务必谨慎处理任何涉及法律事务的事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