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底入职到现在,十二月份没发工资,工资从今年一月份开始按月发放, 而且公司给交了社保, 社保也是从一月开始交的, 但是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
回答数:62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916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44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