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我坐网约车出交通事故,乘坐车辆与前车碰撞,责任认定书认定我坐的车主要责任,前车次要责任。我本人眉骨骨折,额头,眼睛附近多处伤疤,颈椎错位导致肩颈酸疼,右手发麻,从出事休养到今天。七月打车平台跟我联系,让我提供材料,目前是缺少打车平台需要的医院开的静修单,因为之前出院匆忙,现在疫情无法去医院开,还缺前公司(因为事故我已经离职)的误工证明。协商至今,今天突然让我跟前车参保的保险公司联系理赔事宜。所以现在打车平台让我联系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这个是否合理,我应该怎么做
2021-08-18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