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先生结婚十年了,我们双方都是再组合家庭,我和前夫有一个女儿,判给前夫,我先生和他前妻有一个儿子,判给他了,但是在我们结婚前一直都是根随他前妻的。在我们结婚几个月以后,我婆婆偷偷把他孙子从前儿媳那里偷回武汉。我先生和我结婚的时候,是身无分文,一无所有,通过我们俩十年的努力,在武汉买了一套房,是袋款买的,在阳逻也有一套房,请问我和我先生的婚后共同财产,根我先生的儿子有关系吗?谢谢
回答数:312
您好,您与丈夫的财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子女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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