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由于朋友有事借钱,期后我再三要回自己的钱,一直拖欠不还,没办法我把他的小车开回家.来我家几次声称给我还一部分将他车还给他,我没给,今年他把我告上法庭,说是车里有4000元钱,请问律师我怎么做猜正确
25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采取了合法的措施来追讨欠款,并且在诉讼过程中向对方主张权利。如果您认为被告确实存在借款行为并占有该车辆,那么您可以要求法院支持您的主张。 具体而言,如果被告承认借款的事实并且承认占用您的车辆,那么您有权要求其返还车辆和所占有的财物。此外,您还可以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的利息和其他相关费用。 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和财产转移情况。同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