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签了一个房租租赁合同,但是我现在不想租了,想退房,但是上面写着不到合同期押金不予退还,我这个押金是不是拿不回来了?他们一开始说是950一个月,签合同的时候又加了75元管理费再加75元卫生费,我这个时候就不想签了,但是又想都这个时候了,没地方去,就签了合同,签完之后,他们又说要收600块维修费。之后我又咨询了在这边租房子的同事,他们说是没有这些费用的。我这才确定自己是被坑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是坚决不会住这里的房子了,2200的押金里面包括了家私的押金,我现在走是不是拿不回来。另外还交了1393的房租
2025-03-11 20:08首先,您有权要求退还超出实际使用期限的租金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额外费用。如果您认为存在欺诈行为或不合理收费,请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权益。 在处理押金方面,您可以尝试与房东协商解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直接沟通。直接联系房东并明确告知您的不满和理由。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可以考虑请律师介入,或者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进行调解。 保留证据。记录下所有的对话、通话录音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支持。 最终,无论结果如何,确保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尽快解决问题,并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