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年与丈夫结婚,九八年生有一子并分得土地五亩四分地,二零零四年二月丈夫再外地出了车祸,丈夫的大哥在经手事故的赔偿,二零零五年九月赔偿问题没有结果,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无法生活,经人价绍认识领村一男子带着到广州打工,(没领结婚证,在家办了酒席)之今,赔偿款婆家没给,土地也被老公的二哥强行霸占去,当时地里有三亩五分地的绿化高棵树,曾也向他家讨要,被他们家人骂了出去,(这么多年为此我十分痛苦丿今年听儿子说要土地认证,六月份我请假回老家,要把土地和宅基证写成儿子名字,但被婆婆通过大队写在了她的名下,我该怎么办?我真的很痛苦,急求指点!
2017-10-27 22:16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