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在外打工与一个男孩未婚先孕,七年后女孩觉得男孩与自己不合适(没拿结婚证书)把孩子交给男方后,经别人介绍又认识了另外一个男孩准备结婚,请问法律法规允许吗?
回答数:648
属于情感纠纷,住院产生相应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是相应的义务,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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