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份通过中介公司买了一套房子,全款是645000元,办完过户后付了195000元的首付,剩余的450000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时签合同时中介公司口头告知我与房东,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个月内放款,我去办理贷款时工作人员告知需三个月。因房东在卖这套房子之前另买了一套房子,付了一部分首付,剩余30万,双方合同约定三个月内付清,否则会有违约金,房东想用我们的尾款去付这30万,可是现在贷款下不来,我们也没有经济实力来付尾款。现在房东让我来承担他这30万的违约金,或者是半个月内把我的尾款付清,我想问一下我有没有这个义务。另我们签订的存量房合同中并没有对付尾款的时间进行规定。
2017-12-26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