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7年十月份结婚,当时在女方家举办婚礼,结婚后第三天她回娘家居住,至今不回来,至今没有办结婚证,给她彩礼定亲还有我的工资合计20万,我要求离婚,咋办?
2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条件,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如果无法自行解决或协商不成,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关于彩礼问题,法律规定彩礼应当是男女双方互赠的财物,用于表达缔结婚姻的诚意。如果彩礼已经交付给一方,并且该方已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则另一方可请求返还部分或者全部彩礼。但需要注意的是,返还彩礼的金额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并且需要考虑到当地的社会习俗等因素。 最后,请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