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2岁,和我现在的丈夫是二婚,今年正月初八刚刚和我老公结婚,两个月后我怀孕了,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宫外孕,做可手术,花了6000多,就应为宫外孕手术,后面我又两次去医院住院治疗,没有去医院看过我,找他要钱也没有,后来我们吵了一架,他搬出去住了,现在发信息给我说要和我离婚,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要求他对我做赔偿么?
2024-11-15 14:48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寻求经济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因医疗事故而遭受损害,您可以向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提出索赔。此外,如果您的医疗费用是由第三方(如保险公司)支付的,您可以向该第三方提出索赔。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将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您的实际损失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因此,在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或申请赔偿时,请务必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最准确的建议。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与医疗相关的证据,以便于将来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