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1年离婚有一女5岁随其母生活,现女儿21岁上大四,我从离婚一直给付生活费到去年3月,2014年我被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未工作无收入,去年3月后至今未给付生活费用,去年女儿到法院起诉我后经调解签订协议每月给付1500元,但我确实无力给付,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3-18 18:54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与女儿协商。您可以尝试与女儿进行沟通,了解她的需求和愿望。如果她愿意接受您的经济援助,您可以考虑暂时降低支付金额。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例如,您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求助,以获得法律意见和指导。 借助社会资源。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寻找社会资源来帮助自己。例如,您可以申请政府的贫困补助或其他相关补贴,或者联系慈善组织等机构。 调整心态。面对生活的困难,保持积极的心态也是非常重要的。您可以尝试改变自己的态度,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总之,面对经济困境,我们需要冷静思考,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法律的规定,遵守道德规范,尽可能地减少对子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