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跟前夫自由恋爱,在南部民政局和谐离的婚,写的每个月抚养费一千到目前为止分钱没看到,。另外婚前前夫借我四万三现金打的借条,还款的日期正好在婚姻期间内,到现在为止,娃儿的抚养费和四万三的还款分钱没看到,除了有他的身份证号码以外,没有他的任何联系方式,包括他家里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请问,这种案件如果打官司是否有胜算呢?
2024-09-13 10:39您好,关于您的咨询,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您可以尝试联系孩子的学校或者当地儿童福利机构,他们可能会知道孩子目前的生活情况。 如果您已经尽到了抚养孩子的义务,可以考虑收集证据证明这一点,例如孩子的照片、视频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您认为对方应该承担抚养费用,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 对于借款的问题,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最终结果。如果您遇到困难,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