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叫小邓,是这是的,我在九月份是乌什县教科局县聘教师,基层领导已经批示同意,在教科局迟迟未批的情况下,我带着女朋友应聘考上了另一个市的事业单位编制教师,九月份还签了合同,有合同照片。 但现在这事业单位以九月份原单位给我们发了工资为由,克扣绩效工资,各项补贴,包括部分基本工资,每人共计5144元,说是退回国库,可凭证也不给查看,事先也没通知,还污蔑我们骗国家的钱,因为我们是在九月份中旬到岗工作的,没想到原单位还在发工资,本单位也发了一笔,也确实是差不多各干了半个月的工作。 就是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扣基本工资我同意退回国库,但凭证都没有,退回也不放心啊。
2021-01-23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