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前几天,女方不想结婚,男方要求男方买的婚房和准备的酒席钱由女方承担,法律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10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建立起来的。因此,在婚姻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共同承担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女方在结婚前反悔,不愿意继续履行结婚协议中的义务,例如支付购房款或者酒席费用,那么法律并不支持男方单方面要求对方承担这些责任。因为婚姻是一种契约关系,一方违反了婚姻的基本原则,另一方有权选择解除婚姻关系,并不需对违反约定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具体到您的情况中,如果男方已经为婚房购买和酒席安排做了大量的工作,且已经为此花费了大量的金钱,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但无论如何,作为婚姻双方应该以诚信为基础,避免因个人利益而损害他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