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对参与加装电梯三分之二人数只要四分之三同意即可,实际上是降低了加装电梯的门槛,这是初宗是想加快加装电梯的进展,但对一、二层的补贴一字未提,请问补贴有无变化,法律上有什么规定。2018年市建设局等单位印发厦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到通知,基于对旧楼房一楼是住户,电梯是从八半楼楼道入户,对一层不用电梯,二层只上半身层楼,因此,作出对一、二层住户都要有补贴的规定。且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楼房,这一扩展增加了邻居的矛盾。若取消这一补贴,将加快加装电梯的进展,若这一补贴非要不可,对一层是储物间的楼房,补贴比例是否可调整为0.8和0.4或者其他比较合适的比例。
2021-01-24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