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贷款柒仟元后加利翻至两万多。小时家中孩子多,无力偿还。二十几年前,父亲私自刻了我的名章把贷款分给我们。头几年,我并不知道,后来信用社来人要了一次。因我觉分的不公,一直未还。今上级把我划为扶贫贷款户,意在脱贫致富。可信用社我被拉入黑名单,不给贷款。父亲这样做合法吗?信用社给我拉入黑名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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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存在高利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减免部分利息,若对方不存在高利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建议协商制定具体还款计划,逐步归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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