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现在遇到点小问题,结婚十年感情不合分开了两年,有一个女儿12岁,当时也没有结婚证,女方现在又结婚了,这犯重婚罪么,孩子现在上6年级,一直都是爸爸抚养,现在经济方面出现问题了,要求女方拿每年孩子学费的一半,女方不给怎么办!
2024-08-03 22:29你好!关于你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并不必然导致任何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存在事实上的重婚行为时,才会构成犯罪。 对于你的情况,如果双方确实已经离婚,并且没有再婚,那么不存在重婚的问题。然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教育费,通常情况下会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如果你认为自己有权利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考虑通过法院申请。同时,关于教育费的问题,你可以向对方提出合理的诉求,但需要注意不要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可能地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