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2019-11-23 16:0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一、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城市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若受害人年龄在60岁—75岁周之间的:年龄没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受害人年龄在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受害者如果产生了抢救费的,根据实际情况凭相关票据主张该项费用。 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酌定 四、丧葬费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到80000元,具体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19-11-23 16:00:3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440今日律师解答 48677

相关推荐
酒驾逃跑没抓现场,交警多久通知 1回答
买有车贷的车车主不还车贷怎么办 1回答
第二次开庭的笔录怎么做 1回答
中君国际控股集团合法吗? 1回答
闲鱼翻模坏了怎么赔偿 1回答
分期借款逾期一个月怎么办 1回答
因撞伤他人导致他人住院 住院费可以报销吗 1回答
学生在校受伤赔偿标准 1回答
私家车超载处罚,5座车,坐了8人怎么处罚 1回答
公司被起诉监事承担什么责任 1回答
法院判决案子能用可能出现的情况定案吗 1回答
3人有阴谋打架一个人没动手也没拉架有责任吗 1回答
在承德不给工钱劳动局管吗 1回答
在洱源邓川去哪申请离婚协议书 1回答
在约定时间对欠条还款方式有分歧,因此一直未还款可以算违约金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