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半年卖掉了一套拆近预售房,房款都给了女方。(房产证未下来)离婚时另一套房又商定写给了女方。二套房都是女方的名字。离婚一年后房产证下来男方起诉要求分割婚前卖了的那一套房。理由是离婚协议中此房未分割。请问法院会支持他吗?
2025-10-11 23: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原则是“平等原则”。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支持男方的请求,因为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法院是否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条款是有效的; 法院是否会考虑到房产证尚未下发的情况; 法院是否会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价值变化; 法院是否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大概的分析,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