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就同居了,然后有了孩子,我们又离婚了,然后写了解除同居协议,并给孩子每月500生活费,直到18岁以后,请问,我可以不执行吗
2024-11-28 20:17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需要双方同意并签字。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和生活费用支付方式,则该协议应被视为有效。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执行协议中的约定。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您的请求,并要求您遵守协议中的规定。如果您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义务履行协议中的条款,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