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由于4号那天看病,单位不批,是否构成旷工?从7月29上班一直到8月14号中间只休4号,还被认为旷工。单位说我不能胜任本岗位,想退回劳务公司。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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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旷工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如果认为发生纠纷的可以选择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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