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生,起诉书已于2018年7月18日寄送你的户籍地址,提醒你排期于2018年7月20日上午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合议庭(五庭)一审开庭。审理你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一案,请携带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案件编号:川刑初字第(2018)010473号,败诉方需承担开庭费、律师费、诉讼费、及材料费等。请与家属交代清楚,届时法院会当庭宣判,若缺席出庭,将报备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通缉处理,进行刑事拘留,若罪名成立,将处一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万到二十万,详情请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案件详情李律师:13018267621 请问这是真假?
6天前你好!关于你的案件情况,我了解到的是一份正式的起诉书已经发送到了你的户籍地址,并且通知了你将在2018年7月20日上午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合议庭(五庭)进行开庭审理。你被指控存在信用卡恶意透支和诈骗行为。 请注意以下几点。 你需要按照通知书中的时间地点前往法庭。 如果你无法按时出席,你应该提前告知法庭。 法院可能会要求你支付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 若你被判有罪,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具体包括罚款和监禁。 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