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结婚5年,现有一4岁儿子,从事个体经营,老婆并无什么大错,只是太懒,家务事小孩照顾不好,做生意又不肯起早,时常惹我父母生气。我真的感到很累,打过骂过都没用,依旧我行我素,不管生意好不好,都要花钱。我们在结婚几个月之后,我的父母给我全款买了一套房(她家一分钱未出),而且产权证上只有我一个人名,请问如果离婚这算共同财产吗?会怎么判?小孩的归属如何?抚养费怎么算?
7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和妻子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是您父母赠与给您的,并且产权证上只登记了您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产应当视为您婚前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不属于共同财产。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来做出决定。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宜;若孩子已满两周岁的,则应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至于抚养费的支付,也需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数额。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