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他两年前结婚现有一个半岁孩子,婚后半年买了一套按揭的房子,所以费用出自我家(我的银行卡记录),但是他是农村户口考虑到买房补助,房子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房子贷款由我们共同偿还,婚后不到一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替别人担保贷款三十多万(主贷),现因双方原因,不能继续生活,现准备协议离婚,他净身出户,孩子归我。但是房子由于他的贷款账户已经被冻结了,最近的房贷都是我亲自去柜台还的,请问签署离婚协议中写明房子归我,法院到时候支持吗,会不会因为他的贷款拍卖我的房子?我该如何保住我的房子?
2025-06-04 07:58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且该协议符合法定条件,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处理。 对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房子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您可以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属于您所有,而不只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是您个人所有的,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房产抵押贷款的问题,如果该贷款是由对方一人承担,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清偿债务并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相关权利。如果银行已经将该房产作为抵押物,那么您可能无法直接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除非您能够证明自己拥有相应的权利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取该房产。 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尽快与律师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律师来帮助您起草离婚协议书和其他相关文件,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