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要离婚,结婚后的钱一直借给她父母用(22万,包括彩礼孩子满月礼金和后来男方的工资),也没有借条这些东西。结婚快三年,有一个两岁孩子,想问这种情况下,财产怎么分割?我在工地工作,一年大概四万左右,孩子的抚养费要给多少?如果女方不承认借钱怎么办?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又有什么不同?
2024-08-24 18:52关于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双方在婚姻中所投入的时间、精力以及对共同财产的贡献程度等因素。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首先,您提到的借款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涉及到双方家庭的资金往来,并且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用于家庭共同支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倾向于认为这些款项属于个人债务,除非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钱确实用于了家庭共同支出。 其次,在抚养费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应参照当地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按照子女的实际生活费用和必要的教育、医疗费用计算。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考虑到您的收入水平较低,可能需要支付更多的抚养费以满足孩子的实际需求。 至于是否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对方不承认借贷事实,可以通过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如果涉及经济赔偿等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由于我无法直接参与法律程序或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请您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个性化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