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我老婆在2014年头认识与2014年5月20领证。同年11月份生了小孩。期间为了结婚装修房子(房子我2013年购买)借了民间利息20几万;银行贷款30万;每月房贷2000左右。我们结婚之后她一直住丈母娘家(生活费我也照付),我自己一个人住新城的家。今年我要求她回来,她不肯。导致我们想分手分手。如果我想要女儿,就要我给她十万的什么青春损失费。女儿给她就不要钱。女儿我不想给她(在这几年里女儿都是她带的)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女儿能判给我妈。这期间的共同债务她需要承担吗?
24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子女抚养权。如果您和您的妻子离婚并同意女儿由对方抚养,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来决定孩子的归属权。 共同债务处理。对于借款等共同债务,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来说,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支出,则该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女儿是否有权利继承这些共同债务,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 法律援助。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上,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细节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得到最准确和适用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