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在结婚证办好的情况下,女方在娘家住,男方两个月不尽义务拿生活费养女方和七岁女儿,女方还尚于怀孕期间,想打胎,男方不同意,女方擅自和以其他男性以及身份证到医院签名做引产,请问双方要负法律责任吗?

2019-07-13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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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负法律责任的,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尽义务,不会追究,女方有生育的自由和权利

2019-07-13 13: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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