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8出生,2003年爸妈离婚,我由父亲抚养,当时的判决书上说我妈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具体数额按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638元20%的比例计算,给付期限至该女十八周岁止。后边的判决是我妈负担生活费、教育费共计696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546元,以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支付800元直至该款全部清结止。我妈一次都没给,所以我想知道这是全部的抚养费6964元,还是每年800支付到18岁?

2020-11-1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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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每年800支付到18岁

2020-11-10 16: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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