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想离婚,结婚前他为了还房贷,我转给他40万,还了20万,现在想让他还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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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个人债务产生的财产损失,另一方无须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你丈夫偿还的20万元属于其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需你负担。建议你们协商处理此事,并考虑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协助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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