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和我老公是在2005结婚的,2010分居的,到现在都没有和他在一起他,也没有联系,我们有一个小孩,因为我是广西的,他是重庆的,以前是和他姐姐在一个厂上班的,也是他姐姐介绍我给他弟弟的,从那个时候起,我的恶梦开始了,他把我每个月的工资全部拿着,还经常打我,我想走,可是舍不得小孩,我一直忍着,一直到2008年我奶奶过世,我弟接我回家后,就慢慢的没有联系了,但是他老是到我家,威胁我爸妈,说我不跟他在一起,就到我家烧房子,从2010后到现在没有和他联系,也没有和他在一起,我想和他离婚,他要我年八万元给她,当时他打我时,我就把结婚证撕了,请问我这样算自动离婚吗?
2021-07-04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